编辑:李舒宇
审核:蔡颜颜
有水喝、自然灾害有衣穿、救助Ⅳ级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梅州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启动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自然灾害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救助Ⅳ级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梅州风雨影响。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启动有安全住所、自然灾害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救助Ⅳ级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梅州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启动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自然灾害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
